释义 |
社区工作人员最怕收到有事实依据的投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投诉,以便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投诉:1.社区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语言生硬就可以进行投诉;2.按照规定应予办理却不办理的;3.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工作,也不认真负责,不能够一次性的明确告知居民办理事项,使居民多次往返的工作人员都是可以进行投诉。 法律分析 社区工作人员最怕收到有事实依据的投诉。 虽然社区工作人员能够保障社区居民的权益,但有些工作人员却不履行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投诉,以便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投诉: 1.社区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语言生硬就可以进行投诉。 2.按照规定应予办理却不办理的; 3.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工作,也不认真负责,不能够一次性的明确告知居民办理事项,应该提交的有关手续材料,使居民多次往返的工作人员都是可以进行投诉。 结语 社区工作人员最怕收到有事实依据的投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投诉,以便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投诉:1.社区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语言生硬就可以进行投诉;2.按照规定应予办理却不办理的;3.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工作,也不认真负责,不能够一次性的明确告知居民办理事项,使居民多次往返的工作人员都是可以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