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拾得遗失物的报酬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一、遗失物出租出质买卖是不是有权占有 出租出质买卖遗失物无权占有 1、拾取者无法获得遗失物的所有权,一般在捡到无主物时及时归还给所有者; 2、无返还渠道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并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收到; 3、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聘公告,有关部门在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二、拾到物为遗失拒不归还会怎样? 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后拒不归还,且造成他人损失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3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等方式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在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对方付出的合理的费用。 三、继承人对遗失物是否拥有继承权 继承人对遗失物原则上是拥有继承权的。 一般情况下,遗失物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其可以参与继承的。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或者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因此,在一定的时间内,被继承人对遗失物有所有权,即遗失物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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