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意义区别 |
释义 | 1、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 2、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3、合同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购房合同的有效期是几年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 1.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通常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如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二、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签字了没盖章有效吗 合同签字了没盖章事有效的。 合同采用签字或者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发生签订的,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能够使得合同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4、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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