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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实务中车位的权属类型有哪些
释义
    目前在实务中关于停车位有两种情况:
    1.开发商在报建的时候已写明用途,开发商能够拿到产权证的,这种车位属于有产权的不动产,属于开发商所有车位,可以放心买卖。
    2.开发商在报建的时候未写明用途,不能拿到产权证,更多的做法是开辟一块小区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建设停车场,该类车位的归属现在是有争议的。因为没有不动产权属证明,产生以下问题:
    (1)该车位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还是开发商所有,该问题直接决定开发商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2)
    如果该车位属于小区业主共有,那么是否可以买卖或者租赁,买卖价格或者租赁费则依据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条例来执,而不是开发商制定的买卖价格或者租赁价格计费。
    (3)因为没有不动产权属证明,因此不存在七十年产权的说法。
    一、车位没有产权
    (1)人防车位一般没有产权证。所谓人防车位是指人防工程所改建成的地下停车位。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不进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基于人防工程的重要性,一般产权也不能登记为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拥有使用权,但没有买卖权利。
    (2)列入公摊的面积的车位。这一类车位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属于小区固有配套,开发商无权出售或者赠与。但现实情况是,买卖无产权车位很常见,这实质上是一种租赁行为。
    (3)小区空地的车位。
    二、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卖车位吗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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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14: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