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行道设计规范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人行道设计规范应遵循下列原则进行:1、设施的设置位置和密度应与所在街道功能相适应,根据使用的人数、频次、方式、服务半径确定合理间距;2、设施的设置应满足行车视距要求,不应影响城市环境景观,宜满足通透性要求;3、设施的设置应结合周边已有的公共设施,适当整合,避免重复;4、新建道路通行带宽度不应小于2m,改建道路通行带宽度不应小于1.5m,沿车行道边的设施带宽度不应小于1.5m;5、宽度不小于5m的人行道,可设置公益性设施和公共服务性设施,但应保证3m以上的通行带宽度。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第十条政府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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