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关闭我市山岳、湖泊类的A级旅游景区13家,涉县的娲皇宫、129师司令部旧址、韩王九寨、太行五指山、武安的京娘湖、长寿村、朝阳沟、聚龙山莲花洞、天慈峰林、七步沟、十六沟、峰峰矿区的元宝山、响堂山石窟,非A级2家:武安的古武当山、东太行(均正在申报创建A级景区)。在此期间,我市各旅行社均不得向暴雨灾害地区的旅游景区发送旅游团队。要求市、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发布关闭A级旅游景区的紧急通告,组织旅游景区(点)经营管理单位安全转移、疏散游客。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加大督导力度,做好景区关闭工作和安全转移疏散游客,各A级景区严格落实通知要求。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十二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公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