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的共同继承权和独立继承权有哪些不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的继承权涉及到共同继承权和独立继承权两种情况,二者有一定的区别。 共同继承权是指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同一份财产,并共同享有所有权。在共同继承中,各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均相等,没有优先权和掌控权。因此,共同继承人必须就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共识。 独立继承权是指每个继承人独立继承财产,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独立的。在独立继承中,各继承人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也不需要共同协商。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二卷第八章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中的物权,共同享有所有权,对于遗产中的债权,共同承担清偿义务。” 2.《民法典》第二卷第八章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各继承人独立继承遗产中的财产,权利和义务互不影响。” 3.《民法典》第二卷第八章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共同继承的财产,各继承人应当共同管理或者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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