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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公司是否有义务及时公布每月收取的物业费的收支,花费用处,余额等明细情况?
释义
    物业公司是否有义务及时公布每月收取的物业费的收支,花费用处,余额等明细情况?有义务公布的。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有规定:第十二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也就是说,物业公司不仅有义务公布物业费的收支,花费用处,余额等明细情况,在业主提出质询时,也应当及时答复。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哪些呢?律师在这里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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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