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身无子女的政策是什么呢 |
释义 | 终身无子女,年龄达到六十岁,就可以办理五保手续,一切生活费用,由国家出资。这个手续,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负责承报,由县级民政局审核批准即可。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离婚协议书无财产无子女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的,应该这样写:1、夫妻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3、夫妻双方有债务的,需要将债务偿还情况写明,有剩余债务未偿还的,需要写明由谁偿还债务。总的来说,夫妻双方无子女,也无财产,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就不需要写子女抚养问题,还有财产分割问题,只需要对自愿离婚作出意思表示,然后对债务作出处理就行。 无子女遗产谁继承 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子女,遗产由配偶和父母继承。若配偶、子女、父母都无法继承,则有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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