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夫妻共同名义买房一方签字有效吗 |
释义 | 一、以夫妻共同名义买房一方签字有效吗 1、以夫妻共同名义买房一方签字是有效的。一方授权另一方代签的、或一方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购房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买房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对此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相关法律规定中情形的;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3、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4、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2)另一种是属于民法典中相关法律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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