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 1、结婚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持以上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应当准许。 一、户口簿如何分户 户口簿分户的流程,具体如下: 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口分户分家单怎么写 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分户申请; (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根据规定,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