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作为城市居民,如果没有独立房产,是不能单独立户的; 4、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5、本人成年并且经济是独立的; 6、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