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全国献血奖章不需要申领按照现行规定:无偿献血200毫升算一次,400毫升算两次,机采成分血一个治疗量算一次。在一个表彰周期(一般为两年)献血20次、30次和40次以上,分别可以获得国家无偿献血铜奖、银奖和金奖。献血者在多地献过血,可要求你现在所在地中心血站(在此必须献过血),把你在各地血站献血的次数核实、集中,统一上报。由这个血站统一办理申报、领奖手续。无偿献血是指为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身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收取超过因献血发生必要的交通、误工等成本额度及报酬的行为。通常情况下,采供血机构会向献血者给予必要的纪念品,表示感谢。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献血是爱心奉献的体现,帮助病人解除病痛、抢救他们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近半世纪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一直向世界各国呼吁“医疗用血采用无偿献血”的原则。我国鼓励无偿献血的年龄是18-55周岁。 法律依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第三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按照规定的奖项、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