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的运行包括哪四个环节呢 |
释义 |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等环节。 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什么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利益,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其实就是尊重和保障人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这应该说是人权保障原则的第一层内涵,之所以可以挖掘出这样的意涵,是因为我国宪法中已有基本权利之谓。 二、立法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在制定立法的时候应当体现以下的原则:依法立法的原则、民主立法的原则以及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具体来说,首先立法活动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其次,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最后,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三、管制执行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 管制执行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有: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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