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1)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2)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3)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4)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构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2、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3)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4)违反法定形式;(5)合同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