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岁小孩单独坐飞机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申请书、供送机人、接领人的姓名、与乘机儿童的关系、证件号码、地址和联系电话号码。 1、为确保孩子顺利成行,请在办理“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手续时填写《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申请书》。 2、无成人陪伴儿童应由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陪送到始发站乘机地点,并须在终点站安排好亲友予以迎接及照料。为确保能够安全、顺利的将您的孩子送抵终点站的接领人手中,请在办理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手续时,向航空公司提供送机人、接领人的姓名、与乘机儿童的关系、证件号码、地址和联系电话号码。 3、为了孩子的旅行安全,如为孩子申请办理了经北京中转的全航程由国航实际承运且挂国航航班号的联运航班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时,孩子在旅行途中会涉及夜间经停站或中转站停留。如无成人陪伴儿童在中转地北京有亲友,也请向航空公司尽可能提供中转地亲友的联系人姓名、与乘机儿童的关系、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号码,以确保在北京中转时如发生航班不正常等特殊情况下及时取得联系。 4、如计划申请办理经北京中转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的孩子父母或监护人,安排中转地北京亲友有困难,而需要由航空公司或当地雇员照料儿童时,应预先提出并经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接受运输。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第二十九条 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包括证件检查、人身检查、随身行李物品检查、托运行李检查等。安全检查方式包括设备检查、手工检查及民航局规定的其他安全检查方式。 第三十条 旅客不得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民航禁止运输物品,不得违规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民航限制运输物品。民航禁止运输物品、限制运输物品的具体内容由民航局制定并发布。 第三十一条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应当出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和有效乘机凭证。对旅客、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有效乘机凭证信息一致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加注验讫标识。 第三十二条 旅客应当依次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接受人身检查。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报警的旅客,民航安全检查员应当对其采取重复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不报警的旅客可以随机抽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