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属于反治的是以寒治寒。寒者热之、热者寒之、以寒治热、以热治寒都属于正治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条 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 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 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 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 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 第五条 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