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研究生解决北京户口的途径 |
释义 | 法律分析: 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应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校期间创业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引进 《办法》首次提到,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符合一定条件者可申请办理引进。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三个:一是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二是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三是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目前正在对‘成效突出’如何界定进行调研,还将对此出台标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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