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条件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的通知来看,开始,农村低保的标准将会继续有所提升,具体如下:1、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月487元和每年3693元,分别比上年提高15元和302元;2、全省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年6248元和4391元,分别比上年提高249元和224元;3、一次性临时救助最高标准提高到10000元。农村低保的标准将会继续有所提升农村低保是应该给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但是这低保也不是说可以完全照顾到全部必要的群众的,究竟它是僧多粥少,在这一方面,各地当局还必要完满农村低保的制度,及时的去更新低保户的信息,把收入好转的低保家庭退出,让还没有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以入上低保,享受到低保政策。国家特地出台了新政策,下面这几类人将会被取消低保的资格1、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登记有商铺的,这样的人将无权再领到农村低保。2、农村的房子除外,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在城里有房产的,这样的人也将从此与低保无缘。3、家庭成员中不管是谁有私家车等其他奢侈品的,也将不能再领取低保。 法律客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