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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红字发票申请单怎么撤销
释义
    

法律客观: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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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