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固定资产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释义
    法律分析:固定资产管理内部管理的分散性,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帐目管理与实物管理不同步,财务会计主体、采购主体、核算主体之间缺乏相互沟通,从而出现一些帐实不符的现象。加强内部的沟通,帐目与实物管理相分开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腐败,但也要加强沟通,以保证会计与实物管理员之间的积极性。
    法律依据:《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五条 企业为开发研制新产品、新技术所必需的单台价值在五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试验装置、试制用关键设备,其购置费按照国家规定在成本中列支的,这一类资产应单独列出,视作已经提足的固定资产,不得再提折旧。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应当计提折旧,租赁费按规定列入成本的部分,应视同提取的折旧。
    第七条 经批准按照《国营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的企业,如现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折旧年限的,其未提足的折旧,允许在固定资产批准报废前予以补提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9 2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