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审计报告定什么罪 |
释义 | 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属于违法行为,可视其情节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注册会计师的哪些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需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如下: 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并隐瞒或者作出虚假报告; 3、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对报告使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误解,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虚假内容,不予指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违反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先施工后走招标程序会有哪些后果 先施工后招标属于规避招标,是违法行为。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审计机关采取前两款规定的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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