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更换担保人需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就与债权人之间形成了担保合同关系,未经一方同意的,不可以变更合同的。债权人同意变更担保人的,原担保人退出担保关系,不再对债务承担保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人是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