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的可以在石家庄法院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在石家庄并且超过一年或者户口在石家庄可以在石家庄起诉离婚。 一、婚姻登记地有管辖权吗 我国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婚姻案件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结婚登记地,就可以在婚姻登记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起诉的,就可以在原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此时,婚姻登记地和原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是一样的话,婚姻登记地对离婚诉讼就有管辖权。如果被告一方在国外的,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如果婚姻登记地刚好是在原告的住所地,则婚姻登记地对离婚案件就有管辖权。 二、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不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双方要到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但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起诉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后其中一方起诉的,可以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即此时不需要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离婚。 三、非户口所在地是否能办理离婚手续 非户口所在地一般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且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满一年),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均离开住所地满一年的,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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