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基本类型都包括哪些 |
释义 | 公司法人基本类型包括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一、注册资金是否需要实缴 注册资金一般不需要实缴。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方式有哪些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基本方式,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是: 1、发起设立的程序: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法要求载明的事项。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三、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 1、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出资不足法律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发起人出资不实的责任,应当补交,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5、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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