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授权怎么办理 |
释义 | 商标授权的办理流程如下: 1、商标许可人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 2、将商标许可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备案; 3、商标被许可人向相关部门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将商标注册证书复印备案; 5、商标许可人与商标被许可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办理结束。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违反规定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商标授权的条件是: 1、主体条件。可以是国内的企业、自然人,也可以是境外的企业、自然人; 2、商标条件。商标本身不应违反《商标法》有关禁止使用和禁止注册的标识的规定; 3、指定商品和服务方面的条件。商标申请需要明确指定使用在哪些类别以及哪些商品和服务上。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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