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们每个人都是国家的一份子,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无论我们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就,获得了多少的利益,国家都应该有一份功劳。所以作为祖国的公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一、个税申报的方法是什么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1、申报时所需资料: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2、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的信息:一般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如果是外籍人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填报国籍、抵华日期等信息。3、纳税申报表的领取:纳税申报表可以从税务局网站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各地方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免费领取。通过兼职取得高收入者的申报: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4、申报税务机关的选择:(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2)如果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3)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四)如果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并不是所有人都要交的,只有所得的工资达到了一定的水准才会缴纳。这对国家贫富差距的缩小有很大的好处,而且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大的支持 法律客观: 年终奖金也要纳税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很多员工就苦恼,公司年终奖不发现金发礼品也要纳税吗?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的薪酬分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员工的固定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小,而奖励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却越来越大,而且这种趋势还在发展。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部分组成。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数958.33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3%=34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45元。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