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法典独生子女能否全额继承父母遗产 民法典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只有子女的,子女可以全额继承父母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子女相互继承权】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确定养子女继承权要注意什么 确立养子女继承权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 2、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 3、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4、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5、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6、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