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条件满足无效婚姻 |
释义 | 一、哪些条件满足无效婚姻 1、满足无效婚姻的条件: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无效婚姻溯及力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法律对无效婚姻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 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父母子女关系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法律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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