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承包的多种类型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建设工程承包的多种类型 建设工程的承包有以下类型: 1、工程总承包是指具有工程总承包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建设全过程,或至少包括工程施工和工程施工图设计等若干阶段的工程建设实行全面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承担责任; 2、专业承包是指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中某些专业工程,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的一种承包模式,专业承包人直接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与其签订专业承包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承担责任; 3、专业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将工程中的某些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的一种承包模式,专业工程分包后,总承包人仍然按照总承包合同对项目建设单位承担专业工程的全部责任,专业分包服从总承包人的管理,并对项目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专业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人将全部或部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企业的一种承包模式。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作任务。 二、建设工程承包模式分类 EPC是交钥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 BOT是承包商与政府签订合同,由承包商垫资完成项目,然后在合同规定年限内收取项目收益,到期后将项目无偿交给政府. EPC:engineering-procrement-constrction,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EP:设计、采购承包(EP—Engineering、Procrement),是指承包商对工程的设计和采购进行承包,施工则由其他承包商负责. PC:采购-施工总承包(P-C). EP+CM: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 C、E拿不准不敢乱说,是不是施工承包和设计承包?by网络转载 传统模式(劳动力、材料都是自己的) 自营模式(钢筋、混凝土是自己的,模板和劳动力分包) 扩大分包模式(劳动力、材料全部分包。自己收取管理费,负责管理现场) 联营模式(就是挂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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