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不接收档案是正式员工吗? |
释义 | 国企不接收档案不是正式员工。 在政策范围内,国企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自行招收部分合同制员工,不必经过上级人事部门批准,也就是说没有编制,所以国企有时候是不接收档案和户籍。但是国企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个人档案的作用有: 1、保留个人原有干部身份; 2、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 3、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 4、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 5、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 6、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 国企合同工算正式工吗 1、不是的,合同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2、正式员工:即一些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一般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考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人处世情况而往往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通过这个试用期来考察一个员工的综合能力,看其能否适应这份工作以及将来的发展潜力。而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时你就是一个正式员工了。 国企子公司倒闭正式工如何处理? 国企子公司倒闭,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给予正式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非正式员工或合同员工可以无故解除不支付工资吗 不可以。公司跟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必须要支付工资,如不支付工资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会受到法律途径追究。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被国企辞退了档案怎么处理 1.国家对于档案的相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时间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由此,用人单位扣压职工档案是违法行为,个人档案必须随职工的流动而流动。2.档案转回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局就业管理处劳动局不会进行收费也不会有年数存放的限制,劳动局还可以办理失业证及领取失业金,一般的,大家都会选择回老家退休,这样一来,存放在当地劳动局档案就不用动了。所以,将档案存放在当地劳动局是最让人放心的,也是最佳的选择。一般程序:开具现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让当地劳动局出具档案调转函,拿着调转函去现档案存放处进行转回手续。3.档案存放到工作地的人才中心托管存放在人才中心的话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不过也有好处,可以保留干部身份,如果找的下一家工作单位肯接收你的档案,那么办理手续就会方便些。一般程序:申请人需到原单位开具正式的解除劳动的离职证明,并确认原单位已经将档案转出,再带好相关资料区人才市场对接完成挂档落户过程,具体的存档费用和办理情况都可以直接去人才市场进行咨询。4、具有企业的基本特征(1)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它是由多数人组成的组织体;(3)依法设立,法律确认其一定权利义务。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如定义中所指出,它的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其全部资本或主要股份归国家所有。这同其他全部或主要由民间社会(组织与个人)投资的企业不同。 劳动仲裁不接收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不受理,可以要求该仲裁委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仲跻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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