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遗失武器装备罪既遂的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遗失,是指在武器装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运送等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轻信而造成武器装备丢失。 不及时报告,是指根据军队有关规定,丢失武器装备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如实向上级报告,或者因其谎报行为致使上级领导误信武器装备没有丢失,而丧失追查、寻找的机会。 如果丢失武器装备后,及时作了报告,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则不构成犯罪。 一、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一般判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而自行将编配的武器装备的改作其他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遗弃武器装备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遗弃武器装备罪既遂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负有履行保管武器装备义务的军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遗弃武器装备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