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专用章丢失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1、合同章丢失的,应立即向原办理刻制合同章材料核实的公安部门报告,并在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合同章作废;2、需重新刻制的,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补刻合同章;3、如合同专用章有在工商登记部门、开户行预留印鉴的,去更换印鉴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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