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在还房贷的房子怎么买卖 |
释义 | 1、其实首先,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而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主的具体要求而定。其次,二手房产在交易之前将贷款付清。这样不仅会使房产交易更加迅速,也会使购买方多一份放心。那假如买方的首付款刚好能覆盖我们剩下的房贷,那我们用买方的首付款来还清剩余的房贷,先办贷款结清证明,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买卖交易。那假如我们名下有房或者车等其他财产,用这些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来还清贷款,也是非常简便的方式。在目前有一些正规的担保公司涉及不动产解抵押方面的工作,卖方可以经由正规中介推荐,选择担保公司帮助自己“解抵押”,待收到房款后再还款给担保公司,完成“解抵押”流程。 2、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二十条: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一、担保公司有权抵押车子吗? 有权,但是担保公司或者银行只有抵押权,产权仍属抵押人即车主。抵押车按法律规定是不能买卖的,但是经抵押权人同意也是可以的。如果买车人替抵押人偿还债务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如果不进行正规的程序,所有人找上来把车开走结果会很难搞,毕竟是法律认可的所有人,不登记是不能对进行对抗的。 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1、担保公司的抵押车不可以直接购买。 2、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3、担保公司或者银行只有抵押权,产权仍属抵押人即车主。从担保公司购买抵押车买不到车辆的所有权,故抵押车在购买之后不能进行过户。 4、当事人以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车辆买卖一定要有正规的交易手续,要有交易证明、有纳税证明和车管部门的过户登记,还有保险的变更。如果以公证的形式,将车辆进行买卖,应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按理,公证机关不应为这种行为进行公证。如果买方在用车方面出了问题,一定会对卖新高度有影响。如果要交易,建议当事人还是结清贷款后再进行。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如果要购买抵押车,可以与担保公司和抵押人共同协商折价购买,从车主手中取得所有权,或者通过法院处置拍卖,才能办理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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