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市医院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1.珠海市医疗保险院外检查治疗(购药)申请表(市内住院期间进行他院检查治疗(购药)的,须提供经医疗机构批准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院外检查治疗(购药)申请表》;市外住院期间进行他院检查治疗(购药)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他院检查(购药)证明); 2.医院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医院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机打收费票据(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机打收费票据原件,市内费用的在背面注明未联网结算原因并盖章(盖清晰可辨的收费章、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未办理住院登记的还需提供《珠海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身份核实表》); 4.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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