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法律援助律师怎么请? |
释义 | 一、法律援助律师怎么请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法律援助机构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案件或者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对申请进行审查的时间,但是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0日。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同级人民政府将在收到重新审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法律援助机构。 二、法律援助终止情况 1、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2、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3、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4、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三、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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