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注域名构成侵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抢注域名不构成侵权。所谓抢注,简单划分,有两种意义上的抢注: 1、在从未注册过的域名注册的情况下,域名注册人通常会预见域名的潜在价值,并在别人想到之前注册域名。该范围包括一些知名品牌、知名团体或个人的名称、知识产权等; 2、对于已注册的域名,如果未能在有效期结束前及时续费,将在一段时间后删除。在删除后的第一时间内,先注册域名的行为被视为另一种注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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