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也有使用年限了? |
释义 | 一、那“无证”的宅基地呢?会被收回吗? 近来,还有不少网友提问,由于历史、“一户多宅”等各方面原因,农村有许多宅基地房屋没有确权并颁发证件,这些“无证”宅基地会被收回吗?有没有使用期限限制呢? 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具有使用权,这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农村居民可以对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等权利。其上建造的房屋农村居民毫无疑问拥有所有权。 对于使用期限,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对于农村居民来讲是一种福利,是没有使用期限的。即使农民没有《不动产权证》,也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 二、还是有证方便、放心,怎么申请?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①申请人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主体为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主体为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 ②首次申请需要这些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③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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