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河北省水利厅和河北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预计,7月22日10时至7月23日10时,邯郸市(涉县、武安市、磁县、峰峰矿区、复兴区、丛台区)、邢台市(沙河市、信都区、内丘县、临城县)、石家庄市(赞皇县)等地局地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邯郸市(永年区)、邢台市(襄都区)、石家庄市(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鹿泉区、井陉矿区、井陉县、元氏县)、保定市(阜平县)等地局地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请上述地区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和河北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自07月22日12:00至07月23日00:00,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灵寿县、井陉县、元氏县、赞皇县、鹿泉区)、邢台市(临城县、内丘县、沙河市、信都区)、邯郸市(武安市、涉县、磁县、峰峰矿区)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高(橙色预警);保定市(涞源县、易县、阜平县、顺平县、唐县、曲阳县、满城区)、石家庄市(行唐县)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黄色预警)。请上述地区有关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等防范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 关于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的相关规定散见于各类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之中。现按大类梳理一二。 2. 安全保护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原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 3. 交通救援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搜救民用航空器规定等; 4. 应急管理类: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5. 医疗卫生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