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怎样补交 |
释义 | 养老保险如何补交 1、档案关系在职介中心存档的城镇人员,由本人携带存档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人才或职介中心申请补缴。 2、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及《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 ⑵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⑶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 ⑷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 3、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规定在其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存档、缴纳保险手续、保险正常扣款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4、档案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市双高人才、街道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城镇户口人员,由档案所在地开具档案审阅证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或者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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