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抵押物变现后,提存应视为更换担保。提存程序包括填写公证申请表和提交身份证明、合同、担保书等材料,以及提供受领人信息和标的物明细表。如有第五或第六条规定情况,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抵押物变现后提存应视为更换担保,操作程序如下: 提存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履行义务的依据,例如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 (三)有关证明材料,证明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的情况。 (四)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五)提存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提存公证规则》第九条 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三)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五)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