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了offer撤销赔偿金需要扣税吗 |
释义 |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根据收入金额的不同,个人所得税的征免规定如下: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个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可以扣除按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法律分析 《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拓展延伸 撤销offer后是否需要缴纳赔偿金税款? 撤销offer后是否需要缴纳赔偿金税款,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如果赔偿金是作为劳动关系的解除补偿或违约金,根据税法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如果赔偿金是作为合同解除的一部分,可能会适用其他税收规定。此外,税收法律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您的个人情况得到正确的税务处理。请注意,本答案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 结语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一定额度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该额度的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征税。同时,个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可以扣除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需要注意的是,撤销offer后是否需要缴纳赔偿金税款取决于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正确处理税务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八十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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