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算组强制清算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1、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 2、确定清算组成员。在公司股东或高管人员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及财务账册凭证,具备清算的初步前提下,确定清算组成员。 3、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事务。成立清算组后7日内,清算组应将公司清算司法介入、清算组组成等事项书面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以及开户银行,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当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4、制定清算方案,提交清算报告。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以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法院确认。 一、公司清算的主要流程是怎样的 清算 清算期限:除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其他应当在作出决定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织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清算组职权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通知与公告 清算组在成立后10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通知45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债务与清偿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报股东确认。 制定清算方案 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向法院申请破产 清算财产的评估与处置 清算终结: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二、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有以下几点: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其内容大体包括: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2)清算组的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 (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6)清算方案; (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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