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级法院对行政诉讼案多长时间受理 |
释义 | 中级法院对行政诉讼案,应在接到起诉状的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一、如何起诉欠款不还的公司 公司欠款不还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起诉:1、当事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的格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司欠钱不还的证据;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不予立案,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 二、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1.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人民法院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2.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人民法院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三、去法院起诉怎么起诉 法院立案的程序:1、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2、如果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的期限及内容,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在制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3、法院收到材料后不能当场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定期间内仍然不能判断起诉是否符合法律条件的,应当先行立案。4、并非所有的案件都能立案,例如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以及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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