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人需要监护人没有年龄上的限制,只要老人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表现为精神疾病,阿兹海默病等,就需要监护人。因而被监护人承担责任不能只以年龄作为标准衡量,还要看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