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农村房产证 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一、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 身份证 明;(三) 宅基地使用权 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房屋所有权 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如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除上述规定外,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