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义务什么时候开始? |
释义 | 一旦父母满六十周岁,那么一般情况下成年子女就要开始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但若父母在六十周岁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可以随时要求子女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且赡养义务一般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 一、女儿是否有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 女儿有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二、离婚了孩子对你有抚养权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依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必须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不能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既是一种法律义务,同时也是道德上的要求。对父母的赡养,不能仅限于物质上的帮助,赡养义务还包括精神上的赡养。 三、老年人赡养法 子女赡养老人,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三个方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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