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所得额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所得额通常称为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所确定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间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我国现阶段开征的所得税,主要对以下三种类型的所得额征税: (1)工商企业利润所得,属于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部分。它是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 (包括营业外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国家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金、营业外支出以及税前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其中:国家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金,主要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前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得的已纳所得税后的利润、股息,以及国务院、财政部允许扣除的其他项目。 (2)个人劳动报酬所得,属于活劳动创造的价值部分。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对个人获得的科技文化成果奖金,在我国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的利息,国家发放的抚恤金、救济金、福利费、保险赔偿、转业复员费、退职退休费等所得额免纳个人所得税。 (3) 农民的农业总收益额,它包括种子、肥料等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和活劳动创造的价值。这种所得与工商企业的所得额是纯收益 (利润),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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