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就与有关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签订了劳动合同又去报名参军的情况是否违约的问题,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国防部兵役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四十四问做了回答,即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依法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由此可知,因为参军而导致就业协议不能履行不属于违约范畴,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