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公司是附属公司,为一间被另一公司所实际控制的公司。控制它的实体,称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自然人不能为一组织的子公司,只有民法所规定的法人才可能成为子公司。这是因为自然人会依其自身的动机而行为,而法人只能经由其董事、干部及员工来运作。股份的拥有让母公司有足够的票数去决定其经营团队的组成,并因此而可控制其作为。通常拥有一家子公司,必须先拥有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子公司具有独立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